问题 | 探讨民法典中租房合同一年有效是否合适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一年合理且有效。转租房屋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拖欠租金、擅自搭建或预租的房屋不得转租。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时,转租合同应随之变更或解除。转租合同约定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原房客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按时交付租金。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签一年是否合理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签订一年,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不可以转租的的情况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一年并不影响其效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此外,转租房屋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转租合同应相应变更或解除。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期。原房客在转租期间仍需履行租赁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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