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情形具体如下: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了其他的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 2、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须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 3、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五种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 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即为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