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专利权人可以实施其专利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实施专利。 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 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可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 ①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 ②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 ③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④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⑤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只要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有上述任何行为的都构成侵权。 上面的许诺销售是指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果甲某有一个专利产品,某人未经甲某许可就以广告的形式销售甲某的产品,这就已经构成侵权。 (2)外观设计有四种: ①制造;②销售;③许诺销售;④进口。 如,乙某未经甲某允许,生产甲某拥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构成侵权。如果乙某将该产品销售给丙某,丙某虽然没有获得甲某的允许,也不构成侵权。 修改后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保护增加许诺销售。 一、知识产权侵权如何认定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一般认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智力成果权的侵害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