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多长时间向社会公布 |
释义 | 什么时候公布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特征自行决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一、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1.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法院有批捕权吗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法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批捕权被赋予了检察机关。因此,法院没有批捕权,批捕权在检察院。 三、留置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 留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留置调查措施适用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调查,刑事诉讼法适用于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和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因此,留置调查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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