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四个原则 |
释义 | 遗产分割原则及继承资格的确定。在遗产继承中,遵循自由分割、保留胎儿份额、互谅互让、保护遗产价值的原则。继承资格的确定依据法定遗嘱和亲属关系权利义务。子女应理性对待财产分配,尊重父母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优先继承,其次是遗嘱或遗赠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顺位。 法律分析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问由其母亲代管。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在财产分配的过程中,子女双方应当理性看待事情的发展,切勿因为金钱而进行亲人之间的情感相互伤害。同时,父母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也应当私下立遗嘱,遗嘱在法律层面上是具有权威性的,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规定。若是,父母已经过世的,将按照以上原则进行。 在我国的民事继承的顺序的规定中,其实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排在第一顺位的,是遗赠的抚养协议的当事人,如果是没有该抚养协议的,之后就是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是遗赠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最后才是按照我国的法定继承的顺位来继承的。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遵循遗产分割自由、保留胎儿继承份额、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和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确定继承权主体和继承资格是遗产分割的首要任务,法定遗嘱和亲属关系的权利义务是确定继承资格的依据。在财产分配中,子女应理性对待,并尊重父母的遗嘱规定。如无遗嘱,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遵循这些原则,能够确保遗产继承的公正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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