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