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私藏不能击发的枪支怎么量刑 私藏不能击发的枪支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使自己的枪无法击发也不能摆脱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危害性小,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办理制度。国家制止任何个人不合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本罪的违法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含爆炸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办理规则,不合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躲藏枪支、弹药的不合法性。即违反枪支办理规则,未依法获得持枪证件而持有、带着枪支、弹药,或许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带着出依法规则场所,或许在制止带着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带着枪支的行为。 所谓拒不交出,既包含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抵抗交出;也包含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躲藏不交出。本罪归于选择性罪名,即具有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违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明知是制止私家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成心躲藏不交。假如不知道自己保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此没有交出的,不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