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原告×××与被告(请在此写明被告姓名或名称与案件案由)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因……(请在此写明申请延期举证的理由),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交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延长举证期限,请予准许。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 ,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 ,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