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公司迟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维权措施: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