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学生医保卡缴费何时开始 |
释义 |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5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规〔2019〕6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参加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国家和省对个人缴费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缴费时间拟定为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以市文件下发为准)。 二、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技工学校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学校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收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并到当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生自行在户籍地参保。 (二)做好毕业生减员工作。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技工学校及时采集毕业生数据,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为毕业生办理停保减员手续,确保毕业生离校后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正常参保。对于毕业后因实习、休假、出国等原因非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的,要及时通知参保缴费。 (三)统一缴费。统一参保学校在完成参保登记后,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渠道统一将所代收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入库,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费的,不再补缴。 (四)统计存档。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技工学校要对拒绝在本校统一参保的在校学生应重点动员,并核实具体原因(如已在市外户籍地参保、已在市内户籍地参保等),并做好统计及存档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未组织统一参保缴费的,由各学校负责统计在校学生参保情况,争取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全覆盖。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参加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五)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为切实方便广大参保人到各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查询医保政策等,各学校应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提倡学生家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针对老人和儿童等无手机人群,由家长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按照APP的提示,通过亲情账号添加家庭成员的方式帮助家中老年人和儿童进行激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在校学生参保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常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管理部门和具体经办人。 (二)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医保、教育、税务等部门要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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