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还要开庭吗 |
释义 | 二审维持原判,如果裁判结果已经出来了,就不需要再开庭了。二审的时候,如果开庭审理可以维持原判,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择日审判再判决,具体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一、离婚怎么样提起二审改判? 案件的当事人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发生提起上诉,这样就会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的判决结果取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要看证据,是否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若上诉人具有新证据,则要看新证据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上诉判决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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