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想在不同的地方等待审判。我能不出庭吗?
释义
    1、民事诉讼中,开庭时被告不出庭,认定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可以拘传。一般情况下,对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直接拘传。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你好,律师,我想以我的名义改变判决。
    1、判决书下来后能改。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2、判决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判决书等几种类型。3、一审判决书如果没有生效,可以向上一级上诉,由上一级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或者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在6个月之内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再审后改判。4、以民事判决书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你好,我问有人偷了我的手机。我报警了。他联系了我,想和我达成和解。我可以撤回案件吗?
    报警后私下和解了,需要到受案的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但是否会被批准,需要受案的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有的案件可以撤销,有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你好,我想问一下,取保八个月后,没有人通知我什么。没关系吗?
    取保以后报批捕不超过十二个月,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之后,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取保以后报批捕不会超过十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我有异地公安处理的案件。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在当地自首吗?
    可以在本地自首的。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对于当事人应向什么单位或何时地的司法机关自首,法律并没能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机关自首,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自首,由相关机关联系办案机关提押当事人,再由办案机关或接受自首的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即为有效的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你好,我想问一下介绍别人虚开发票的后果。我没有从中获利。
    虚开发票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或者单位为他人虚开、或者是为自己虚开、让他人帮忙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发票罪处罚标准为:行为人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如果单位行为构成前款罪的,除了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罚外,同时还将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0: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