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一年后是否仍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 |
释义 | 领证一年后,免费婚检不再是法律要求。婚检旨在确保结婚双方的健康,发现潜在疾病,保证婚姻质量。如果一方患有可能影响婚姻幸福的疾病,有责任告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未及时撤销婚姻,患病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婚检项目包括健康状况史、个人史、近亲结婚情况、婚育史、家族史等。 法律分析 一、在领证一年后,免费婚检已经不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项目。婚检全称为婚前检查,旨在确保结婚双方在结婚前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任何潜在的疾病,从而保证婚姻质量和幸福。如果在一项婚检中发现另一方患有某些可能影响婚姻幸福的疾病或精神疾病,患病一方有责任及时告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在得知患病事实后没有及时申请撤销婚姻,那么患病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免费婚检项目包括: 1. 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史,主要是询问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性病、传染病、遗传病,以及重要脏器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以及智力发育方面的问题等。 2、个人史。女性的月经史和男性的排精,性功能正常不正常等,这些是比较隐私性的问题,还会问到烟酒嗜好和饮食习惯,工作环境等一些可以畅谈的问题。 3、父系或母系是不是近亲结婚的。 4、有些人是离过一次婚的,会问到一些婚育史的。 5、家族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兄弟姐妹的一些身体健康情况,三代以内的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 6、体格检查 结语 经过一年的实施,免费婚检已不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项目。婚前检查旨在确保结婚双方在结婚前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保证婚姻质量和幸福。如果在婚检中发现患有可能影响婚姻幸福的疾病或精神疾病,患病一方有责任告知另一方。如未及时撤销婚姻,患病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免费婚检项目包括健康状况史、个人史、家族史等方面的调查。这些检查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确保婚姻的健康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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