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