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承诺无效时,合同不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承诺延迟和迟延时效是什么意思? 承诺的时效是指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迟延则是指受要约人没有在承诺的有效期间作出承诺。如果要约中确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没有确定承诺期限,若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即时作出;若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到达对方。 三、哪些情形下不得提出撤销要约 符合以下条件的要约不得撤销: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2、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够以对话方式作出,也能以非对话方式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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