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 |
释义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有: 1、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2、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还有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3、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包括: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九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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