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保修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合同需要约定保修。根法律规定,如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一部分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作了规定,还有部分由双方约定,发包人应特别注意在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的约定。 一、商品房商品保修期什么时候开始算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商品房保修期一般是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二、工程质量保险和质量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方以工程质量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建筑本体的损失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三、工程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限时长一般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来确定。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