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等级上的评定的时候,一共是分为了优秀、合格以及不合格这三个等级。相关部门在对电力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的时候,如果所有的分项工程都全部合格的话,这种电力工程的质量一般会被评定为合格。如果单项工程的总体得分大于90分的话,电力工程的质量等级是优良。 一、建筑工程验收程序 1、验收的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者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 2、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企业检查评定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3、标准规定,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别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