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办理房产证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符合四个条件,即以个人名义购房、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以个人财产偿还房贷,就可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分析 并非所有婚后办理证件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使是婚后才办理房产证,仍可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1. 在购房阶段,以个人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 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 3. 婚后将房屋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4. 以个人婚前财产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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