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履行期间已过是否继续有效 1、合同履行期间已过是否继续有效,需要由另一方的态度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的另一方接受,合同有效; (2)如果拒绝其行为,该合同无效。 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有效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让解决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解决方式,以下: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5、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7、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