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征收出嫁的女儿有补偿款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是没有的,外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 1、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 2、户口登记在出嫁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 3、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 嫁出去的女儿能否享受安置补助费主要根据其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来确定,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的,那么是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是可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一、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 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3、青苗补助费 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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