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是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出嫁女是否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以及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根据文章内容,出嫁女如果有户籍在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有资格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或迁入小城镇,就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但是,如果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或其他村,就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 法律分析 一、出嫁女是否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尽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个人仅具有使用权,无法直接继承。要确定出嫁女的户籍是否转移,如果没有转移,那么她就有继承土地的权利,并且如果户籍转移,她仍享有土地使用权。 二、出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平等分配,因为农民集体基于土地所有权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农民则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分配该补偿费的权利。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故只要户籍在本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即使是“外嫁女”,就应当有资格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 三、出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有哪些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结语 出嫁女是否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答案是否定的。个人仅具有使用权,无法直接继承。要确定出嫁女的户籍是否转移,如果没有转移,那么她就有继承土地的权利,并且如果户籍转移,她仍享有土地使用权。出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答案是肯定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平等分配,因为农民集体基于土地所有权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农民则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分配该补偿费的权利。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故只要户籍在本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即使是“外嫁女”,就应当有资格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出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有哪些?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v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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