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二审审结后,多久下判决书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完结时,会告知当事人在什么时候下判决书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我国只有对审限作出规定,没有对二审案件审理完成后,何时下判决书,一般人民法院只要在审限内把案件审结就可以了,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一般会告知当事人何时下判决书,人民法院未告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询问,问何时进行宣判,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具体的时间。 一、二审案件的处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其中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