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余额提现方法 |
释义 | 医保卡余额提现方法: 1、满足医保账户余额取出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的可以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的,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2、准备好办理资料,如办理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需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关系已经转出统筹区的在职人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关系接收地参保证明原件;参保人死亡的需由直系亲属准备参保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直系亲属身份证、承诺书(可现场填写);出国定居的人员需准备好护照、身份证、单位合同到期说明; 3、携带好以上资料和医保卡前往当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会出具提现证明,申请人携带好医保卡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提现手续即可。 如果医保卡参保人已经死亡或者参保人员已经移民,可以办理医保余额提取手续,需要到社保局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 需要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如果是参保人死亡,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如果是参保人已经办理了移民手续,需要携带移民的相关证明,将资料提交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 2、 社保局收到个人的申请以及资料后会开始审核,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提取人满足医保提取条件; 3、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委托对应的银行将医保卡中的余额转入到银行卡中。也会出现社保局开具医保余额提取的单据,然后提取人携带提取单据到对应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综上所述,医保卡里面的钱要取出来,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也可以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一般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只有参保人死亡,或者参保人移民,或者参保人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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