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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是否必须在工商局登记
释义
    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若是不登记的额,因为股权资格问题与公司外的人发生纠纷的,以工商登记作为判断的依据。
    一、股东资格怎么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股东资格应当依照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
    1.原始取得,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二、什么是股权变更
    股权变动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就公司内部关系而言,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之时可视为股权交付、股东身份开始转移之时;就公司外部关系而言,公司登记机关的股权变更登记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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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