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是否要在工商局备案? |
释义 | 股权转让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备案后采取的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可以随时变更,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的进行即可。 一、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一般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 同时,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个公司的股东名册有以下法律效力: 1、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是公司股东; 2、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公司变更股东的需要材料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变更需要下列手续: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相关工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 五、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六、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七、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八、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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