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公积金必须找原单位吗?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移业务的申请表或报告,同时提供取消户和保留户的个人信息、公积金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单位分账号等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持审核意见和职工个人身份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主要目的是方便管理和操作,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合并和转移。 法律分析 需要原单位盖章。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书面申请可填写办理转移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申请表》或以报告的形式说明事由,取消户、保留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申报内容必须明确:取消户、保留户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开户单位(包括保留户和取消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单位分账号。申报人持取消户和保留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中心(或管理部)发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合户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拓展延伸 公积金合并需要原单位盖章吗? 根据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而住房公积金管理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原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均需要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上盖章。这是为了证明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并且借款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符合规定。 然而,在公积金合并的情况下,职工与新单位合并,原单位可能不再存在。此时,新单位是否需要为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盖章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新单位是否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资格,需要参考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如果新单位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资格,则新单位需要为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盖章。否则,新单位无需盖章。 综上所述,公积金合并时,新单位是否需要为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盖章,需要参考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结语 需要原单位盖章。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书面申请可填写办理转移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申请表》或以报告的形式说明事由,取消户、保留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申报内容必须明确:取消户、保留户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开户单位(包括保留户和取消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单位分账号。申报人持取消户和保留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中心(或管理部)发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合户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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