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1、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在哪里可以购买原始股权 ①企业发行原始股时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用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指的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该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指的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的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一年内不能转让,因此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一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②通过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是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不能转让,一年后的转让应在规定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二、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比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股东不得以背书等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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