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一年多未办理变更有效吗 |
释义 | 公司股权转让1年多未办理变更有效。股权转让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负有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公司不履行的,依法继受取得股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司履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要什么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进行评估、验资。五、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六、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会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的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给公司设立股东名册具有法律效力吗 给公司设立股东名册具有法律效力如下: 1、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是公司的股东; 2、对抗效力,股权转让未以名义更换的,不得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3、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 4、股东名册记载不准确,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味着需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由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中需要载明如下事项:1)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性事项(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参会股东人数是否合法)2)股东会决议事项(关于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股权的份额、股权对价)3)如存在股东对该股权转让投反对票、按照法律规定,由该股东出资受让转让方需要转让的股权比例。4)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事项(因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信息部分,如涉及到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等人员发生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决议。)5)列明办理变更登记的人选和时间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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