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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保险被女儿把投保人变更为她后,又从保险公司贷款几十万出来用了,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有责任吗?
释义
    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后,您可以选择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行使投保人的相关权利。同时请您注意如果条款约定不可变更投保人的则不能办理,更改投保人后需重新选择续期交费方式。办理方式及应备文件:预约亲临柜面应备文件: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健康及财务告知(保单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责任的险种时由新投保人填写并签名);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也赔了,但是我的误工费,和修车期间打车等其他费用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不赔,我该怎么起诉呢?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索赔流程为:先向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有损失需要赔偿的且车辆购买了商业保险的,有商业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若还不足以赔偿完毕的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条款有变更,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变更合同条款,如果是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以后进行修改的,就是合法的。如果是私自变更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话,就是不合法的。并且通知的时候需要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28日正常行驶一天,29号早上被发现,报警,报保险,现在保险公司说没有具体时间,不予理赔怎么办?
    车辆剐蹭后,报了保险,可以不用管,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处理。车辆发生剐蹭报保险的流程。一、首先要跟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说明情况。因为超过48小时一般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保留好现场情况,保险公司派人过来核查。二、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三、定损并且修理车辆。车主将车辆开往按照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车主本人指定的定损中心,然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成后由修理厂修车,车辆修理完成以后车主本人提车即可。四、车主本人提车以后,就需要收集理赔的材料,然后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索赔手续。五、然后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理算。保险公司在收到车主本人提供的齐全索赔单证以后,要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等核算,核算完成后确定理赔的金额。六、赔付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超市内顾客摔伤,保险公司责任如何认定
    超市客户受伤保险赔偿请求:1、保险公司赔偿超市财产损失,然后保险公司向超市或第三方索赔;2、超市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客户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顾客在超市受伤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超市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保险单鉴字时,保险公司没提示投保人查阅条款,和特别约定,出险后,投保人负全部责任请问保险公司有什么责任?
    保险人有下列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的义务;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义务;以及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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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