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辩人是被告,被答辩人是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第三人对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和事实进行陈述或提出抗辩意见,进行答辩的人称为答辩人,对方则称为被答辩人。所以在进行答辩时,被答辩人只能是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章,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法。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法。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