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不可以的,殡仪馆属国家统一经营管理,不是对个人开放的;但国家又允许民营进入殡仪服务业,言下之意是除了火化之外的其他殡仪事务都可以经营的,所以,如果有这个能力,可以去跟殡仪馆合作,承包里面的部门业务还是可能做到的。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