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道路用地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不属于农村道路。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大于等于1.0m,小于等于8m符合农村道路国家标准,农村道路其用地性质仍为农用地。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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