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村村民买的棚户区改造能赔偿吗 |
释义 |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三)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四)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五)拆迁实施。 一、什么是棚户区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二、我国棚户区的种类 (一)城市角落,主要包括内城遗忘区、城中村、厂中村等,总体上都是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被遗忘的角落。它属于城市自身发展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是由于地方政府非健康的城市建设方针和发展思路造成的。其特点:环境脏乱差,周围各类机构少,市政基础设施不足,危旧平房集中,居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居民总体收入偏低,实际居住人口老化,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特殊群体聚居。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贫民窟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但在另一些方面则有着显著的差异。在人均住房面积、卫生设施和住房使用权等方面,中国的城市角落均达不到联合国人居署的标准;而在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住房质量等方面,中国的城市角落则明显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这种城市角落都做到了通水、通电、通邮,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支付同样的费率。有固定的垃圾回收点,有相对便利的商业和服务网新视角络。绝大多数都是砖混结构的房子,而不像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中常见的纸板和塑料布搭建的临时窝棚。 城市角落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与其他国家的贫民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建房不同,这里都是合法建筑,居民有权使用这些土地。当然他们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空间,或多或少地违反了当地的一些规章制度,因此很大一部分住房被政府认定是违章建筑,但这种违章和其他国家的违章有本质的不同。 (二)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民进城后搭建工棚居住而形成的棚户区 这种棚户区生活条件比城市角落要更差一些,表现在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安全状况以及地理位置等各个方面。中国的进城农民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进城农民不同。中国的农民并不是在家乡失去土地才不得不进城的,他们大多数属于农民中聪明勤劳的分子,是为了追求相对更好的生活,自愿来到城市中,因此他们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较小。这些农民在家乡还保留自己的一份土地,一旦在城市中无法立足,他们还可以回到农村。人口是可以双向流动的。所以他们生活条件也不会像印度、巴西等国家的贫民窟那样差,否则他们会再回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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