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安全法39条 |
释义 | 律师分析: 现在全国有五分之一的省、市高速公路对摩托车开放。长途摩旅遇到国道、省道修路,其他原因造成道路不畅,遇有急事、需赶路,又多了一条选择的道路。但是有的摩友,开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有的被高速公路交警交警拦下,让就近下道,有的批评、有的罚款处理。哪么如何开摩托车上高速公路及行驶,做法如下; 一;上高速公路一定要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单或卡。 二;上高速公路一定要穿戴头盔、护具,边包用品,捆绑要牢固。【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管理办法】规定,未戴头盔,扣2分,罚款100元。 三;上高速公路看收费站入口,有无设置的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有禁行标志,切勿通行。若被高速公路交警拦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给开据扣2分,罚款200元的罚单。 四;上高速公路通过收费站,要领取通行卡,切勿闯杆通行。如强行上路,中途被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拦下,既补交过路费,又罚款处理。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得载人,时速不超过80公里,保持一定的车距,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六;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车前,一定要打左转向灯,在左侧车道超车。超车后正常行驶,关闭转向灯。 七;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需打双闪灯或右转向灯,停泊在应急车道上,维修排除故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