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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几种情形
释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⑴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⑵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⑶代理人超越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能否确认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能确认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哪几种
    一、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二、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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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