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承包合同是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该合同就成立,自成立时生效。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也是有效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则该土地承包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对方接受的,也是有效的。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承包方或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音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