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移送后是否解除查封? |
释义 | 管辖权异议移送后一般不解除查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决后,如果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原保全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解释,保全措施解除的情形包括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人起诉被驳回等。因此,移送后的诉讼保全措施一般不会立即解除。 法律分析 一、管辖权异议移送后是否解除查封? 管辖权异议移送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解除查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作出裁决后,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原保全是会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3、尾部:致送人民法院名称。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担保日期。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关于管辖权方面存在着异议,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的,之后就是人民法院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认为管辖权予以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就需要采取移送来处理。并且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移送之后的诉讼保全措施一般不会结束。 结语 管辖权异议移送后一般不会解除查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作出裁决后,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原保全是会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非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驳回,或人民法院认为应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一般不会解除保全。因此,在管辖权异议移送后,保全措施一般会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