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无房户的安置问题 |
释义 | 农村有房无户口者在拆迁中应仅获得房屋补偿,而不享受安置补助。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视为土地征收,房屋被视为附着物。因此,拆迁补偿应包括房屋评估价的货币补偿,但无户口者无资格享受安置补助,如安置房或宅基地。 法律分析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4、综上,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拓展延伸 拆迁政策下的无房户安居保障探析 拆迁政策下的无房户安居保障是指针对因拆迁而失去住房的群体,政府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在这一问题中,关键是如何有效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确保他们能够有合适的居住条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提供住房保障,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过渡性住房、发放补贴等。此外,还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工作,例如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廉租房项目。 然而,仅仅提供住房是不够的,还需要关注无房户的就业、教育和社会融入等问题。政府可以加强就业培训,提供教育支持,并为他们提供社会服务和心理支持。 综上所述,拆迁政策下的无房户安居保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通过综合性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可以为无房户提供合适的住房条件,帮助他们实现安居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结语 农村拆迁中,有房无户口者应仅获得房屋补偿,而无法享受安置补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视为地上附着物,拆迁应补偿房屋并提供人口安置补助。然而,无户口者无资格获得安置补助,只能获得房屋的货币补偿。因此,在农村拆迁中,虽然有房无户口者拥有合法财产,但无法享受安置补助。拆迁政策下,无房户的安居保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过渡性住房、发放补贴等措施,以及关注就业、教育和社会融入等问题,实现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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