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遗失了要怎么办? |
释义 | 借条遗失了之后,可以搜集是否有借条的复印件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除此以外,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是否可以补签借条。借条应当妥善保管,如丢失自身会产生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遗失怎么处理?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遗失有借条复印件但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如果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八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保证人借债人不还钱借条遗失,要怎样办 商量不成想办法搜罗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诉讼,只要符合诉讼要求法院就能够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懂流程上的问题,能够委托我俩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夺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借条遗失了之后该如何讨债 借条遗失后的讨债方式是: 1、民间借贷借条丢失的,如借款人承认借款的事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借条要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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