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回迁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用来购买回迁房。公司在职职工在办理回迁安置的时候如果因为所需要购买的房产面积房款增加而资金不足的时候,可以向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在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查询其相关不良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进行审核后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其抵押物进行评估。 2、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搬迁补偿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搬迁人银行收款户名、房屋其他人的房屋权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等证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将原件返回给申请人并保留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审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并且确定其齐全后,可以确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额度不可超过回迁安置房增加房款金额,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值的60%。 4、借款人在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抵押登记费、他项权证工本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签订合同后由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预抵押的返回材料转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会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拆搬迁人的账户。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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