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保单,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保单,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包括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收益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保费是交给保险公司的,但是保险所具有的财产价值依然存在,对于离婚时依然生效的保险合同,可以进行分割。当双方协商一致,选择退保时,那么退保所返还的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将直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司法实践中,存在按照保险费和保险的现金价值两种方式折价。现金价值又称为解约现金价值或退保价值,是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手续费之后退还给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对于选择哪种方式主张分割,关键看哪个价值高,优选价值高的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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