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属于谁的? |
释义 | 1、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算使用权人的。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审核合格后报县政府给予登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不同,使用年限不同,用途不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是否需要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院拍卖可以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有: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划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主要特征? 我国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具备的特征有: 第一特征是具有无偿性,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无偿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个特征是公益性,一般都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是国家的一些规划才划拨土地。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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