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假释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撤销假释的情况有: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等。 一、假释期内犯罪属于累犯吗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后还要回去坐牢吗 假释后不用回去坐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数罪并罚的情况有什么 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限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在刑罚执行完成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行(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新罪); (4)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者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或者发现漏罪的。 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 (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的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 (3)限制加重原则:根据最重犯罪的刑罚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决定执行最高刑期以上的刑期,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期限; (4)折衷原则: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处罚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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