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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大本丢失如何补办
释义
    汽车大本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的材料,并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交验机动车。车主到达车辆管理所后,通过查验通道到达查验点,待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成后,车主去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再去业务大厅排队等待办理装订手续,装订手续完成后等待叫号,再带受理凭证到收费口缴费,最后去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4、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如果车辆是公司的,那么要准备的补办材料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要注意委托书上面要盖单位的公章。
    总的来说,汽车大本就好比车子的户口本,是车辆所有权的一个法律证明,如果一旦过期或者丢失,就要及时的去办理换证、补证工作,避免带来一些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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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