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陪护费标准 |
释义 | 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法律分析 一、工伤中陪护费是如何计算的1、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二、工伤护理费怎么计算1、工伤的护理费的算法:如果职工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如果是部分不能自理的,则按30%的比例来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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