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吗?
释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在重审后可以上诉。如果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一审的,应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如果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二审的,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二审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在发回重审后仍然可以上诉。如果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一审的,应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如果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原告上诉时,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原告仍然败诉,原告如果要进行上诉,依法应当准许,中级法院必须受理。
    二、二审和发回重审的区别
    1、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
    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做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后,指令其他下级法院,或者指令原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2、审理法院不同
    重审的决定权属于二审法院;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3、审结期限不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发回重新审理的,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按照一审规定,如果是第二审案件,按二审有关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
    4、审理的对象不同
    重审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做出的判决为一审判决。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往往是因为原审中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楚,当然也有可能是原审存在严重程序违法的情况。但要是对事实认定错误的话,这种情况下并不能发回重审。至于被发回重审的案件还能不能上诉,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其实有关诉讼法里面作出的规定不同。
    拓展延伸
    审判程序中的发回重审与二审是两种不同的程序。发回重审是指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程序。而二审则是指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收到上诉或抗诉后,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发回重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避免一审程序中存在的错误或者漏洞。而二审则是对一审程序的审理结果进行再次审理,以确保二审裁判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在发回重审中,原审人民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新的裁判。而在二审中,二审法院会对一审法院的裁判进行审查,并作出新的裁判。
    发回重审和二审在审判程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环节。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和上诉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在发回重审后,如果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一审的,应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如果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对于二审和发回重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审理法院、审结期限以及审理的对象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