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判决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判决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判决的履行期限,从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候开始计算。具体履行期限依据案情而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4、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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