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37天不批捕意味着需要进行释放,当然并不一定是37天这个时间阶段,如果说普通的刑事案件的话,他被批捕的时间规定是14天,所以在这个时间经过了之后就必须要 无罪释放 ,而且除非说是存在着相关的强制变更措施。 不一定是37天,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得超过14天,只有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 拘留期限 才不得超过37天,如果超过期限没有 证据 证明需要 逮捕 的,要立即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就要 变更强制措施 为 监视居住 或者 取保候审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 及法定 代理 人或聘请的 律师 可以向侦查机关或检察院提出 申诉 ,要求解除拘留。如果你的朋友不是多次作案且情节不是严重的,不得超过14天,超过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变更的,按以上办法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