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关系,要注意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劫罪、惯窃罪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必须是出于故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